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2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38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272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836人 | ||||
2023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675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6.63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
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13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李联 | 1996年 | 1994年 | 2014年 | 2021年 | 五方光电、金禄电子、芯海科技等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李联 | 1996年 | 1994年 | 2014年 | 2021年 | 同上 |
覃见忠 | 2014年 | 2011年 | 2014年 | 2022年 | 五方光电、朗坤环境等 |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 徐晓峰 | 2008年 | 2008年 | 2008年 | 2022年 | 奇精机械、兔宝宝、金固股份、章源钨业等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李联 | 2024年4月19日 | 自律监管措施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李联作为盛世科技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在该项目执业过程中存在相关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的情况,深圳证券交易所针对上述事项对其采取出具监管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业务信息、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其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