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凯大催化: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问询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问询函公告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问询函【2024】第01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凯大催化)董事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4月25日,你公司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进行修正。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1,513.47万元调整为496.44万元,调减比例为67.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由1,123.9万元调整为130.63万元,调减比例为88.38%。你公司解释业绩修正主要原因为原合并报表中期末存货减值计提不充分,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中期末存货减值测试进行复核,依据测试的结果增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公司与年报同步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显示,公司前期对贸易业务模式理解存在偏差,使得对公司贸易类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同时调减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金额。

请你公司:

1.结合你公司存货品类、数量、库龄、可变现净值等因素,说明2023年度各报告期补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2.说明补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销售模式与以前年度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此前同类产品是否采用一致的存货跌价计提准备方法,相关供应商是否为本期新增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3.补充历史上相关贸易业务的具体开展情况、内容以及金额,并说明公司开展相关贸易业务的原因及考虑,是否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性,是否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以及公司对该业务的定位及未来的规划安排;

4. 说明涉及收入调整的项目的业务模式与以前年度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此前同类项目是否采用一致的收入确认方式,相关客户是否为本期新增客户,并结合销售合同的主要内容、收入确认政策等,说明前期进行收入确认、审计后又调减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5.请公司自查相关更正事项是否涉及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更正,并说明公司会计核算、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及拟采取的改善措施,是否能够保证公司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形;

6.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主体在业绩快报、业绩预告披露后至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期间,是否存在股票交易,相关交易是否合法合规。

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1)(2)(4)(5)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4年5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邮箱(feedback@bse.cn)并对外披露。

公司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尽快组织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