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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丰智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2023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勤勉尽责的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监事会在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 地点审议议案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2月9日公司会议室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3月16日公司会议室1、《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4月22日公司会议室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2年度财务决算》; 4、《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9、《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4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7月10日公司会议室1、《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8月29日公司会议室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10月27日公司会议室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及出席了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执行情况的合法性进行了全面、认真的监督和检查,对高级管理人员日常规范履职和充分尽职的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并开展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评价工作。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在

执行职务时没有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股东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运作管理规范、决策程序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做到认真、勤勉、尽责履职,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2023年度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并出席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2023年度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会计法》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规范,运作规范。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五)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3年度,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良好地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

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六)核查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2023年度,公司仅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博睿斯形成的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年度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严格执行了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形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八)核查公司委托理财投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非关联方及其他机构理财投资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加强监督力度,积极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保障公司依法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同时,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不断拓宽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勤勉谨慎、踏实认真,以期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责。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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