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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4日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监事3名,实际参与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张昌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与《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

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编制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上述事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障投资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绩效考核结果、市场薪酬水平等核定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

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应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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