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履行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2023年度经营目标和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有序执行年度经营计划。
2023年,公司董事会根据既定的工作部署,在认真落实国家政策要求的同时,继续攻坚克难、努力奋进,在生产、销售、采购等业务环节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最终保证了年度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6,023.58万元,同比增长0.0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85.93万元,同比下降15.2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21,326.92万元,同比下降0.3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8,688.70万元,同比增长5.46%。
二、2023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进行信息披露工作,有效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作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年共召开6次董事会,共审议了31项有关议案。董事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1 | 2023年3月10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2 | 2023年4月25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3 | 2023年5月22日 | 第二届董事会 | 1.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参与竞买土地 |
序号 |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第十四次会议 | 使用权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
4 | 2023年8月28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5 | 2023年10月26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6 | 2023年12月20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全年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了13项有关议案。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1 | 2023年5月16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 |
序号 |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
2 | 2023年9月13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合规运作,就各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报告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王悦、赵海东、郑梓贤)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主要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等共计24项议案,对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提出了建议,指导和监督了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认真履行了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阅和监督工作,
并就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
2、战略委员会(何桂景、何俊桦、吴春苗)
公司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1名。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对公司经营计划进行充分沟通并提出了建议。
3、提名委员会(吴春苗、赵海东、刘瑞兴)
公司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对董事会成员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赵海东、王悦、何俊桦)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薪酬政策与方案的制定进行了监督指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职,勤勉尽职,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并独立做出判断,针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公司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工作、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及重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六)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切实保障所有投
资者利益。2023年全年共发布公告52份,其中:定期报告4份,临时报告48份。公司保证了投资者的知情权,所有公告都严格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及时向投资者传达了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和重大决策等事项的相关信息,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3年5月18日,公司举行了“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2023年9月19日,公司参加了“2023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参会,通过网络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互动。在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三公”原则的基础上,切实提升了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可程度。日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等多种沟通渠道,积极与各类投资者沟通,及时、细致地回复投资者问题。
三、2024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公司规范治理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中心作用,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履职,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补充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加大对公司董监高及相关证券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规范性、履职能力和决策能力,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信息披露规则的标准和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提升信息披露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权益。
(二)坚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加强内部信息管控,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提高信披工作的专业度,确保公司运作的规范透明。
(三)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
2024年,公司将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
者的互动沟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适时、妥善的安排分析师、机构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调研工作。
(四)积极开拓市场
抓住下游市场稳定增长的机会,结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利用公司的技术优势、供应链优势,借助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在巩固现有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市场。
(五)加强人才梯队建设,保障企业快速发展
2024年将继续聚焦人才培养项目开展,基于人才发展能力模型,拓宽员工职业宽度,系统培养多能型、复合型的人才,有效地针对具备发展潜质和表现优秀的员工制定和实施系统的多岗位锻炼计划,通过多元化培养方式,满足员工职业素养塑造、专业技能提升及领导力培养等各方面发展需求,全面提升企业人力资源价值,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进一步提高技术人员的思想道德、科技文化、专业技能,形成一个高素质、具现代化经营管理知识、掌握科学管理方法、富于创新开拓的创新经营管理团队和一个掌握高技术、善于研发、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开发团队。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