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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奥电子: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华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大华于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大华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7号楼1101。

大华的首席合伙人梁春,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2023年12月31日,大华有合伙人270人,注册会计师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41人。

大华 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人民币332,731.8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307,355.10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38,862.04万元)。

大华 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48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人民币61,034.29万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大华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二、执业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以及行政处罚,不影响大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项目合伙人唐荣周、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对于与公司相关的新制度、新准则、新业务以及重大会计审计事项等能为公司提供有效的咨询帮助及可行的解决方案。

2.意见分歧解决

大华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审计文档检查、预先复核以及专项复核等,进而确保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大华设有质量管理团队,主要聚焦于应对质量风险,优化质量目标,承担事务所和项目层面的质量管理事项,包括事务所层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实施相关工作,以及项目层面的质量复核和督导,识别质量问题及风险,执行根源分析,实现优化和改进。

四、工作方案

年报审计过程中,大华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递延所得税确认、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

大华全面配合公司的审计工作,满足上市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大华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大华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稳定,对项目团队人力安排充分、结构合理。其承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制造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且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大华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信息风险管理、税务、财务等多领域专家,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大华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

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能力承担水平

大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截止 2023年12月31日,大华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大华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八、2023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大华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度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九、总体评价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小组人员的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关键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按时完成 2023年度审计工作,审计程序规范、有效,出具报告客观、及时。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 4 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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