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同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在公司(含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或者其他职务相应的薪酬政策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含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按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执行,为每人每年6万元(税前),因参加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在公司(含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按照其他职务相应的薪酬政策领取薪酬;监事未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薪酬和绩效管理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最终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准。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