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百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金百泽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提供担保基本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因为公司战略规划,并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造物工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造物工场”)向银行申请授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自公司签署盖章相关保证合同之日起生效,保证期间为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一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市造物工场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3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1栋1502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武守坤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产品研发设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经营电子商务,印制线路板销售,工业设计、模具设计、及模具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售;计算机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电子通信产品的开发、销售;创业投资业务。(以上不含证券、金融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物联网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智能机器人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轴承销售;软件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贸易代理;市场营销策划;国内贸易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元器件组装;职业技能培训;电子产品检测与认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造物工场100%股权
(三)造物工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关系:造物工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275.76 | 1,612.47 |
负债总额 | 1,136.69 | 1,500.47 |
净资产 | 139.07 | 112.00 |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1月-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963.51 | 522.21 |
利润总额 | -424.08 | -28.48 |
净利润 | -387.58 | -27.06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重要条款以被担保子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5,300.00万元(若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90%,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造物工场向银行申请授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造物工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担保风险处在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并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与该事项有关的所有法律性文件和办理相关手续。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造物工场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爱建证券认真核查了金百泽为造物工场向银行申请授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为造物工场向银行申请授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开展,保证其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持有造物工场100%股权,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爱建证券对金百泽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曾辉 丁冬梅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