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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百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亮)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百泽”)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定期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现将本人报告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资料及独立性情况

本人赵亮,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1月出生,毕业于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持律师资格证。2004年至2005年担任德国罗德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2006年至2010年先后担任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高级法律顾问;2010年至2012年担任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3年至2015年担任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投委会委员、风控合规负责人;2016年至今担任松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首席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出席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及

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并在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慎重的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经营与发展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经营的稳健发展,切实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及考评方案,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就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内审工作、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2023年12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相关制度的修订,我们将在2024年积极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与内审、会计师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过程中,认真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对公司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宜进行认真细致的综合评判,并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有效沟通,讨论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报审计计划,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序号日期届次事项意见情况
12023/4/25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1、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全资子公司出具保证函、董事2023年度薪酬(津贴)方案、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2、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2023/8/28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32023/10/25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对参加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及融资、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对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他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听取公司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为促进公司更好风控管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利用自身经验,在金百泽集团总部进行了投资及法律层面的相关分享。同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提出相关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及其他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同时,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各项法规、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监局和深圳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相关培训,及时掌握重要政策,加强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特别针对2023年9月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进一步研学,提升了自我履职能力。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增强自己的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此外,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就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预计的关联交易合理,定价依据符合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

项,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同时,公司已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严格遵守执行。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本次续聘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3年11月13日,该事项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制定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2023年5月18日,该方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的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规模及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三者的关系,符合公司发展和行业薪酬水平,有利于充分调动和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规范运作情况,与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等有关人员进行深入交流沟通,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日常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尽力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赵亮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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