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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控电力: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价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现将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审会计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事务所基本情况

(1)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4)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增明(首席合伙人)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成立于1993年,于2013年度由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中审亚太拥有齐全的执业资质,上年末合伙人 6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19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国内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各项审计业务,能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2023年8月10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十届四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亚太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并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审计方案,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 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亚太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和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初审意

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中审亚太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审亚太关于2023年报审计团队进场计划》,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同意按照进场计划开展工作。

3.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对重点审计领域、关键审计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4.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

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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