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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能源: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5元(含税);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38,261,256.0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4,333,139.37元,减提取的盈余公积23,826,125.60元,截止2023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68,768,269.80元。经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和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77,994,12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99,809,148.27元(含税)。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77,994,126股,以此计算拟转增合计551,197,65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增至1,929,191,776股(股份数已四舍五入取整,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资本公积变更为4,218,479,463.35元。转增股份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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