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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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金融业务需求,充分利用资金杠杆作用缓解潜在资金压力,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包括银行在内的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应收账款保理、各类保函等综合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及具体授信条件进行借贷,具体授信品种及用途、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以最终合作金融机构实际审批并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为便于办理上述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后续相关借款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组织办理具体信贷业务、审核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信贷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尚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特此公告。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