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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诺生物: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298 证券简称:三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5债券代码:123090 债券简称:三诺转债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按照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4,397,911.8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15,280,082.6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次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1,528,008.26和5%任意盈余公积金15,764,004.13元,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7,105,899.5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95,947,777.37元,扣除2022年度已经分配的利润111,453,217.20元,考虑2023年度发生的同一控制下合并对公司未分配的利润的影响1,478,867.77元,2023年度末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20,121,591.90元。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现金分红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本着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偿债能力、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未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依法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之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未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依法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之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人民币(含税)。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发展阶段,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财务状况、业绩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相匹配,保障了对股东的稳定投资回报,未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和公司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体现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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