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4年4月24日,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803,857,609.56元,其中已计提年度法定盈余公积38,644,516.71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209,676,362.35元,其中已计提年度法定盈余公积38,644,516.71元。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2,364,6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现金分红总额为285,709,393.8元,占合并报表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16%,占母公司报表净利润 73.93%。
二、其他情况及提示事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若在2023年12月31日至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以最新股本总额作为分配或者转增的股本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执行。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部为现金分红,分红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要求,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情况以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较好的考虑并执行了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的稳定性及持续性,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