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骆竞女士、张方华先生、李明义先生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