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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硕信息: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履职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履职情况的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二、聘任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0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大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大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11月28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网络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1月26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网络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

等的汇报,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4年4月8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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