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785.93万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21,303,799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433,901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20,869,898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4,391,454.1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88.5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兼顾了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该议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