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56,863,829.4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80,00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4亿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5.4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就本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