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为宗旨,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事项,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1、参加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会议安排向本次股东大会作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2、按时参加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的历次会议,认真审议历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审慎决策并行使投票权,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3、2023年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 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 次数 | 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吴慈生 | 9 | 9 | 0 | 0 | 0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2 |
4、2023年度,本人均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发生。
(二)2023年度本人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分别对公司高管2022年度报酬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明确的意见,发挥了专门委员会应有的职责。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 姓名 | 专门委员会类别 | 应参加 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吴慈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 | 2 | 0 | 0 |
二、相关工作情况
(一)2023年度,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审阅公司董事会会前提交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2、对公司第九届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阅公司董事会会前提交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等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 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4、对公司第九届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6、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7、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事项,发表了本次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独立意见。
8、对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9、对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审核确认独立意见。
10、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事项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以上各项工作,本人从客观、公正的角度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会科学决策,尤其是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能够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对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阅,对财务重点关注事项提出建议,并积极与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沟通年度审计工作事项,关注年报审计进度和工作重点,对年度报告进行审议通过后,提议提交董事会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按时参加股东大会,关注公司互动易平台投资者提问的回复事宜,积极参与互动交流,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重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定期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管理层之间进行交流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新药研发、关联交易、投资项目进展等相关事项,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发挥积极作用。
三、其它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形;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未就公司有关事项提出过异议。
四、展望
2024年,本人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加强公司法人治理类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审慎、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吴慈生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