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下午15:0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中99号科汇金谷三街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卓艺女士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唐金银女士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表决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3汤臣倍健ESG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汤臣倍健ESG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在环境资源保护、社会责任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等领域的工作成果和绩效表现。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汤臣倍健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