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变电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对望变电气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云南变压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云南变压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变电气”)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借款提供新增担保总额度不超过90,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次担保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实施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借款事项有关的担保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2023.12.31)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新增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额度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望变电气 | 云变电气 | 79.97% | 57.61% | 2,700.00 | 90,000.00 | 37.64% | 2024.12.31 | 否 | 否 |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考虑到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因此云变电气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云南变压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9年01月23日
注册地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拓翔路21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000713402501X
法定代表人:肖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41.3641万元
经营范围:各种变压器的生产制造、销售;变压器产品生产所需的原辅助材料、电磁线、硅钢片、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高低压开关柜、箱式变电站、电线电缆及相关技术,变压器修理,电子电器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业务。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资产总额 | 136,320.60 | 158,731.03 |
负债总额 | 75,130.45 | 91,439.85 |
净资产 | 61,190.15 | 67,291.18 |
营业收入 | 72,185.69 | 80,828.53 |
净利润 | 5,063.94 | 8,112.29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本次担保预计系为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该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的担保在定期报告或进展公告中披露相应内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预计是考虑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全票同意上述担保事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700.00万元,担保余额7,359.17万元(不含本次),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7%。其中,4,659.17万元系公司为对全资子公司黔南望江变压器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2,700.00万元系公司履行收购云变电气股份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为云变电气对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按期兑付承担担保责任形成,不存在逾期担保。
七、保荐人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为子公司云变电气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需求,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