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租赁价格以杭州市工业厂房市场价格及租赁房屋所在地区周边同类型房屋定价标准为参考,由公司与杭州通测通讯电子有限公司双方在自、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此次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