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宇软件: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271证券简称:华宇软件公告编号:2024-064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3年度)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并对其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大华事务所于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设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二)聘任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之后于2023年5月16日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华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审计工作内容主要为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评价,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进行专项核查等。

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事务所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为完成审计任务和降低审计风险做了充分的准备。大华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运用职业判断获取有关财务报表资料的审计证据,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会计做出估计的合理性,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年度审计结束后,大华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评价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与大华事务所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的人员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及人员安排等总体情况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分别就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涉及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进行充分交流;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监管机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大华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大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督促大华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按时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具有专业素养,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