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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精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201,325.8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72,629,098.8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按照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7,262,909.8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6,426,574.94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1,088,457.74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61,088,457.74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经营情况,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公司总股本138,254,8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9,355,681.24元。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主业持续成长的实际情况。该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股东。全体监事一致表决通过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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