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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国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公允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认真阅读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重点关注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不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遗漏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综合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决策程序、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有利于统筹安排公司的融资活动,确保正常的资金周转。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共同或单独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265,5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需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能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和控制汇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各监事依据其各自具体管理职务在公司领取相应报酬,不领取监事职位报酬,具体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等综合确定,具体由考核情况和公司薪酬制度确认。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首次授予部分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胡永忠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销首次授予部分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26)。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查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公允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认真阅读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重点关注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不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遗漏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符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顺利推进。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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