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股份”“公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就永和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基本使用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72号)批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6.9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2,023,1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702,500.0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320,6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6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07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467,437.0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532,562.9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7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504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2021年7月6日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 430,663,100.00 |
减:发行费用(不含坐扣的保荐及承销费) | 12,342,500.00 |
2021年7月6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418,320,600.00 |
减: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 168,195,285.53 |
减: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 | 251,455,072.33 |
其中: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 251,455,072.33 |
2023年度使用金额 | - |
减: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110,000,000.00 |
加:截至2023年12月31日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 | 110,000,000.00 |
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款利息收入,并减银行手续费等 | 1,329,757.86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 |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2022年10月17日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 788,000,000.00 |
减:发行费用(不含坐扣的保荐及承销费) | 1,467,437.02 |
项目 | 金额 |
2022年10月17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786,532,562.98 |
减: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 256,865,722.21 |
减: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 | 309,511,565.51 |
减: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186,532,562.98 |
减: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250,000,000.00 |
加:截至2023年12月31日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 | 250,000,000.00 |
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款利息收入,并减银行手续费等 | 1,016,609.49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4,639,321.77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7月6日,公司和保荐人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系在邵武永和金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永和”)实施,2021年7月23日,公司、邵武永和及保荐人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及保荐人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分别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鉴于募投项目系在邵武永和实施,公司、邵武永和及保荐人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及上述《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开户主体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 公司 | 570900045710909 | 155,663,100.00 | - | 已注销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衢州支行 | 公司 | 13810078801000001576 | 200,000,000.00 | - | 已注销 |
宁波银行衢州分行 | 公司 | 92010122000124968 | 75,000,000.00 | - | 已注销 |
中国银行衢州支行 | 邵武永和 | 377979927115 | - | - | 已注销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支行 | 邵武永和 | 1209280029200246075 | - | - | 已注销 |
合计 | 430,663,100.00 |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开户主体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账户性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 公司 | 570900045710636 | 788,000,000.00 | 30,962,058.05 | 活期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 公司 | 8110801012102546840 | - | 80,252.51 | 活期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公司 | 637099825 | - | 133,251.32 | 活期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 邵武永和 | 570900829010601 | - | 3,443,993.60 | 活期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 | 邵武永和 | 1209280029200265012 | - | - | 活期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 | 邵武永和 | 1406041129009302211 | - | 19,766.29 | 活期 |
合计 | 788,000,000.00 | 34,639,321.77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永和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819.5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完成前述资金置换工作。上述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190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5,686.5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前述资金置换工作。上述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565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累计使用的1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详见下表:
暂时补流/归还时间 | 暂时补流金额(元) | 归还金额(元) | 暂时补流余额(元) |
2022-11-2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2022-11-10 | 10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2022-11-14 | 5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2022-11-15 | 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
2022-11-25 | 5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2022-11-28 | 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2023-1-6 | 5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2023-5-9 | 20,000,000.00 | 80,000,000.00 | |
2023-6-28 | 10,000,000.00 | 70,000,000.00 | |
2023-7-6 | 10,000,000.00 | 60,000,000.00 | |
2023-8-11 | 10,000,000.00 | 50,000,000.00 | |
2023-9-8 | 10,000,000.00 | 40,000,000.00 | |
2023-10-25 | 40,000,000.00 | - | |
合计 | 2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利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利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经全部投入完毕,募投项目处在建设与陆续投产期,尚未达产。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正有序实施,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无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项目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473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永和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永和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通过资料审阅、沟通访谈、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对永和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的结果保荐人认为:
永和股份募集资金在2023年度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1,832.0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832.0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邵武永和新型环保制冷剂及含氟聚合物等氟化工生产基地项目 | 无 | 41,832.06 | 41,832.06 | 41,832.06 | - | 41,832.06 | - | 100.00 | 部分已完工(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41,832.06 | 41,832.06 | 41,832.06 | - | 41,832.06 | - | 100.0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述内容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述内容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投项目的相关披露,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15万吨含氟聚合物产品、4万吨二氟甲烷、3万吨电子级氢氟酸、7万吨一氯甲烷、9万吨无水氯化钙、1.5万吨六氟丙烯、2万吨回收制冷剂、0.05万吨全氟正丙基乙烯基醚的生产能力。截至2023年12月31日,邵武永和新型环保制冷剂及含氟聚合物等氟化工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年产5万吨无水氢氟酸、4万吨二氟甲烷、6万吨无水氯化钙、1万吨六氟丙烯、0.75万吨聚全氟异丙烯、0.4万吨聚四氟乙烯乳液、0.6万吨聚四氟乙烯树脂、0.05万吨全氟正丙基乙烯基醚、配套中间产品生产装置2.8万吨四氟乙烯以及相应公用辅助设施已建设完毕并投产,3万吨电子级氢氟酸、7万吨一氯甲烷、2万吨回收制冷剂产线尚未投产。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度编制单位: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8,653.2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367.5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5,290.9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邵武永和新型环保制冷剂及含氟聚合物等氟化工生产基地项目 | 无 | 40,000.00 | 40,000.00 | 40,000.00 | 4,132.81 | 40,000.00 | - | 100.00 | 部分已完工(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邵武永和年产10kt聚偏氟乙烯和3kt六氟环氧丙烷扩建项目 | 无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11,234.75 | 16,637.71 | -3,362.27 | 83.19 | 部分已完工(注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无 | 18,653.26 | 18,653.26 | 18,653.26 | 18,653.26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78,653.26 | 78,653.26 | 78,653.26 | 15,367.56 | 75,290.97 | -3,362.27 | 95.7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述内容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述内容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关于募投项目的相关披露,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15万吨含氟聚合物产品、4万吨二氟甲烷、3万吨电子级氢氟酸、7万吨一氯甲烷、9万吨无水氯化钙、
1.5万吨六氟丙烯、2万吨回收制冷剂、0.05万吨全氟正丙基乙烯基醚的生产能力。截至2023年12月31日,邵武永和新型环保制冷剂及含氟聚合物等氟化工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年产5万吨无水氢氟酸、4万吨二氟甲烷、6万吨无水氯化钙、1万吨六氟丙烯、0.75万吨聚全氟异丙烯、0.4万吨聚四氟乙烯乳液,0.6万吨聚四氟乙烯树脂、0.05万吨全氟正丙基乙烯基醚、配套中间产品生产装置2.8万吨四氟乙烯以及相应公用辅助设施已建设完毕并投产,3万吨电子级氢氟酸、7万吨一氯甲烷、2万吨回收制冷剂产线尚未投产。注3: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募投项目的相关披露,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年产1万吨聚偏氟乙烯和3000吨六氟环氧丙烷的生产能力。截至2023年12月31日,1万吨聚偏氟乙烯已投入试生产,3000吨六氟环氧丙烷项目尚未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