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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其软件: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2,202,178.2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368,128.01元。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491,696,644.3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减去2023年度利润分配发放现金股利0.00元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474,328,516.36元。

公司2023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由于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基于公司目前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公司决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同时该预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 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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