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最新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文”),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方面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准则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将自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解释17号文的相关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7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