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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泉新材: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4
1

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4)第441A009075号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泉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2023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思泉新材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思泉新材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2023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 思泉新材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经审核,我们认为,思泉新材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思泉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2

本鉴证报告仅供思泉新材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7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1,442.03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1.66元。截至2023年10月18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00,751,114.44元,扣除发行费(不含税)67,379,947.49元,募集资金净额533,371,166.95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 [2023]第441C00048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序号项目金额
A募集资金总额600,751,114.44
B=C+D+E发行费67,379,947.49
C其中:券商已扣承销费(不含税)48,060,089.16
D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部分13,949,103.60
E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部分5,370,754.73
F券商已扣承销费税额2,883,605.35
G=A-B募集资金净额533,371,166.95
I本期发生额减:募投项目投入318,586,272.22
减:支付发行费5,370,754.73
加:利息收入660,425.06
减: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余额50,000,000.00
J=A-C-F-I应结余募集资金176,510,818.04
K实际结余募集资金176,510,818.04
L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1年5月16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1月29日经本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管理制度的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3年10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641829468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769905911110828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2,566.6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支行8110901012601659813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23,116,719.3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79130078801800001892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30,071,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企石支行44050177750800001870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123,320,532.04
合 计--176,510,818.0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产品名称产品期限认购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企石支行44050277750800000016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币20231225-2024032550,000,000.00

说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不适用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表1:

单位:人民币 元

单位:人民币 元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建设项目(一期)否269,978,100.00 269,978,100.00 168,621,774.63 168,621,774.63 62.46%——不适用否
2、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否82,000,000.00 82,000,000.00 28,964,497.59 28,964,497.59 35.32%——不适用否
3、补充流动资金否121,000,000.00 121,000,000.00 121,000,000.00 121,000,000.00 100.00%——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72,978,100.00 472,978,100.00 318,586,272.22 318,586,272.22 67.36%————
超募资金投向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0.00 18,000,000.00 - - 0.00%————
2、未明确投向否42,393,066.95 42,393,066.95 - - 0.00%——不适用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60,393,066.95 60,393,066.95- - 0.00%————
合计—————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533,371,166.9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8,586,272.22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于 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年11月29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18,000,000.0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12月31日尚未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0.00元。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审批期限与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本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50,000,000.00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318,586,272.2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8,586,272.22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26,510,818.04元,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176,510,818.04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660,425.06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50,000,000.00元。公司将按项目计划推进项目进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营需要,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支出。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9,703.8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504.85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441A019020号)。截止2023年12月31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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