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台基股份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阳 | 联系电话:010-56839583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鹏 | 联系电话:010-5683959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一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2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 1、已开展募集资金现场检查,不适用于向交易所报送的规定。 2、已开展2023年度现场检查,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主要问题: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使用进度整体相对缓慢,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并提请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整改情况:台基股份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高功率半导体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达到预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从原定的2022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5年4月30日。台基股份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新型高功率半导体器件产业升级项目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从原定的2024年3月30日调整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将积极推进高功率半导体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和新型高功率半导体器件产业升级项目的实施进度,根据需要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7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1、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2、公司转让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彼岸春天”)88%股权的股权转让款收回进度。 3、姜培枫及樟树市睿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彼岸春天所作出的业绩补偿和资产减值补偿履行情况。 4、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 5、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造成投资损失。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1、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受经济形势变化、市场及产品结构调整、目标客户需求放缓等因素影响,导致实施进度较计划情况有所滞后。 2、公司于2021年2月出售彼岸春天88%股权给北京乐也乐影视有限公司,因债务人财务困难,到期未能支付股权转让款2,500.96万元,经减值测试,预计无法全部收回,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彼岸春天业绩承诺期未完成业绩承诺,姜培枫及樟树市睿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作出的业绩补偿和资产减值补偿未履行完成。 4、彼岸春天子公司霍尔果斯彼岸影视文化有限公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司与华语大业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语大业”)存在借贷纠纷事宜,华语大业起诉彼岸春天和公司,并申请财产保全,导致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 5、2023年度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挂钩中证1000、中证500指数的理财产品1.3亿元于2024年1-2月因受中证1000、中证500指数大幅波动影响,截至2024年4月17日,造成公司2024年度投资损失约2,421万元。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1、台基股份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高功率半导体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从原定的2022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5年4月30日。台基股份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新型高功率半导体器件产业升级项目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从原定的2024年3月30日调整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将积极推进高功率半导体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和新型高功率半导体器件产业升级项目的实施进度,根据需要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持续关注、跟进股权转让款的收回情况,将根据情况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 3、公司于2021年10月向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2年11月收到《民事判决书》,判决姜培枫、樟树市睿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向公司支付补偿款,公司持续跟进补偿情况,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4、案件经开庭审理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判决书,认为公司对华语大业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并于2024年2月1日出具《民事裁定书》,解除对公司名下 13,397,076.67元财产的查封、冻结、扣押。公司前述银行账户已于2024年2月5日解除冻结。 5、公司就理财产品亏损事件已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对投资理财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投资流动性较好、安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2)培训日期 | 2023年12月12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近期资本市场政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要求等知识分享培训。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较计划情况有所滞后。 | 公司将积极推进高功率半导体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和新型高功率半导体器件产业升级项目的实施进度,根据需要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公司于2021年2月出售彼岸春天88%股权给北京乐也乐影视有限公司,因债务人财务困难,到期未能支付股权转让款2,500.96万元,经减值测试,预计无法全部收回,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 公司持续关注、跟进股权转让款的收回情况,将根据情况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2023年度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挂钩中证1000、中证500指数的理财产品1.3亿元于2024年1-2月因受中证1000、中证500指数大幅波动影响,截至2024年4月17日,造成公司2024年度投资损失约2,421万元。 | 公司就理财产品亏损事件已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对投资理财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投资流动性较好、安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姜培枫、樟树市睿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业绩承诺 | 未完成业绩承诺 | 详见说明1 |
姜培枫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是 | 详见说明2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公司实际控制人邢雁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邢雁、颜家圣、吴拥军、徐遵立、张永、康进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邢雁、颜家圣、吴拥军、徐遵立、张永、康进关于持有公司股份方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公司关于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所有激励对象关于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返还全部利益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说明1:彼岸春天业绩承诺期(2016年-2020年)累积实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下同)8,712.93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其中2016年实现净利润3,204.61万元,完成业绩承诺;2017年实现净利润2,155.51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2018年实现净利润4,478.84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2019年实现净利润-628.36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2020年实现净利润-497.67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由于姜培枫及樟树市睿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作出的业绩补偿和资产减值补偿未履行,公司于2021年10月向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2年11月收到《民事判决书》,判决姜培枫、樟树市睿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向公司支付补偿款,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就业绩补偿和资产减值补偿事项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说明2:2021年2月,公司出售彼岸春天88%股权给北京乐也乐影视有限公司,姜培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本期姜培枫已不再是公司高管、彼岸春天已不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阳 张鹏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