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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酒: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情况:每股派发现金股利4.37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9,529,240,287.4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403,679,280.50元,减去分配2022年度股利4,050,281,217.04元,股权回购事项增加372,060.00元,2023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9,883,010,410.92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3.7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19,964,222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331,243,650.14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1.07%,此次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4,551,766,760.78元,结余留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现金分红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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