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确保顺利实现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意见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权额度来确认。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互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前述授信业务结束为止,担保范围为实际发生授信额度本金及利息。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办理与授信、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担保、抵押等)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