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关于为Alibaba Group Services Limited提供
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关于为Alibaba Group Services Limited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形成如下书面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圆通速递有限公司按照间接持有的香港国际机场高端物流中心发展项目建设主体香港青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向Alibaba GroupServices Limited提供反担保构成关联担保。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局审议。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9日
主任委员签字:
董静 |
委员签字:
喻会蛟 |
委员签字:
黄亚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