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于2024年4月20日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与视频参会同时进行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