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怀宇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监事3人,实参加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经与会监事签字)。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