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多伦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实施了“多伦转债”提前赎回暨摘牌事项,“多伦转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25日期间累计转股数量为81,787,843股,本次“多伦转债”转股后,公司总股本由624,142,288股增加至705,930,131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多伦转债”转股及提前赎回的相关公告,涉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现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

条款修订前内容修订后内容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陆亿贰仟肆佰壹拾肆万贰仟贰佰捌拾捌元(小写:人民币62,414.2288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柒亿零伍佰玖拾叁万零壹佰叁拾壹元(小写:人民币70,593.0131万元)。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62,414.2288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股份总数为70,593.0131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九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在向证券交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易所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