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7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工大高科”)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志华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编制、审议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工大高科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公司全体监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在综合分析宏观经济、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状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重点工作目标,本着审慎务实的原则编制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工大高科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规则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工大高科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的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的认定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工大高科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工大高科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地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满足公司外部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工大高科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编制、审议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工大高科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