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9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出如下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2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69.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8.5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58.2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650.3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3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67.21万元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379.11万元(含利息)。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18,650.35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1,388.88 |
利息收入净额 | 425.87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2,278.33 |
利息收入净额 | 470.10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3,667.21 |
利息收入净额 | 895.97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15,879.11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3,379.11 | |
差异[注] | 12,500.00 |
[注]上述差异12,500.00万元,系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从制度层面保证了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及规范使用。
2021年6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元)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分行营业部 | 76690188001192249 | 5,796,400.7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颍上路支行 | 182762323334 | 13,569,374.1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分行营业部 | 551902012310906 | 5,562,013.77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阜阳北路支行 | 79490188000400265 | 8,863,332.76 |
合计 | ∕ | 33,791,121.37 |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4)。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如下:
理财机构名称 | 产品名称 | 类型 | 投资金额(万元) | 到期日 |
招行合肥分行 | NHF00989点金看跌两层92D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2024.01.31 |
银河证券祁门路营业部 | “银河金山”收益凭证13914期 | 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 | 1,000.00 | 2024.07.25 |
国元证券胜利路营业部 | 国元证券【元鼎尊享定制487期】固定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 | 4,000.00 | 2024.09.26 |
浙商合肥分行 | EGH23019DT单位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 | 2024.04.26 |
光大合肥分行 | 2023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期产品315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4.01.26 |
国元证券胜利路营业部 | 国元证券【元鼎尊享定制486期】固定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 | 1,000.00 | 2024.07.25 |
合计 | ∕ | ∕ | 12,500.00 | ∕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形。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形。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6月,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基于云服务的业务支撑平台研发与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
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按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886.33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基于AI与IIoT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基于5G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现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 2023年6月 | 2025年12月 |
2 | 基于AI与IIoT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023年12月 | 2026年6月 |
3 | 基于5G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023年12月 | 2026年6月 |
2、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将募投项目“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基于AI与IIoT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基于5G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侯店路与龙河口路交口东南角地块调整至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樟大道与习友路西南角(地块编号:FX202347-2)。
上述两次调整均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经营发展需
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等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工大高科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工大高科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8,650.3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78.3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67.2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基于AI与IIoT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7,100.00 | 5,100.00 | 5,100.00 | 609.03 | 942.11 | -4,157.89 | 18.47 | 2026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基于5G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基于5G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6,995.00 | 5,000.00 | 5,000.00 | 547.31 | 758.14 | -4,241.86 | 15.16 | 2026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 否 | 8,718.00 | 6,350.35 | 6,350.35 | 472.67 | 609.55 | -5,740.80 | 9.60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基于云服务的业务支撑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3,000.00 | 2,200.00 | 2,200.00 | 649.32 | 1,357.41 | -842.59 | 61.70 | 2023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25,813.00 | 18,650.35 | 18,650.35 | 2,278.33 | 3,667.21 | -14,983.14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基于AI与IIoT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基于5G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因原募投项目用地未达到启动施工建设的条件,公司重新选取项目用地并需经过土地招拍挂、办理相关手续及设计规划等事宜,故无法按原计划实施。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将“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至2025年12月,将“基于AI与IIoT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基于5G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至2026年6月。 (2)截至报告期末,上述项目用地相关事宜已办理完毕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对上述三个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2023年12月,“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在变更后的实施地点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樟大道与习友路西南角(地块编号:FX202347-2)开工建设; “基于5G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基于AI与IIoT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产业化时间将根据数字化生产车间建成投入使用时间确定,预计可于2026年6月完工。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详见“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1)“基于云服务的业务支撑平台研发与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6月如期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报告期末,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886.33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尚有部分项目尾款待支付。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按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本次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系: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高效、合理、节约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总支出,故形成了资金结余;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