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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港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作兵)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肖作兵)

作为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肖作兵,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上海市领军人才,现任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中国香料香精科技委副主任、中国食品学会食品添加剂分会副会长、上海烟草学会副理事长。曾兼任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香料香精化妆品学部主任、国际化妆品学院院长、教育部香料香精化妆品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上海香料研究所所长、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轻化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国家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主任、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4次。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在表决过程中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独董

独董2023年参加董事会情况2023年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姓名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肖作兵66004

本人2023年度共参加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及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2023年度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二)日常工作情况

除参加上述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还通过微信、电话、网站等多种途径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结合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战略、发展等积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通过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进一步保证了审计独立性和年报披露各阶段工作的有序开展与及时完成。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认真聆听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另外,公司日常采用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就相关意见建议与本人沟通交流。

(五)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现场会议的方式,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前,公司能够及时准备会议材料,并向本人提供。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也和本人保持紧密沟通,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定期或不定期向本人发送公司材料、监管培训资料等材料和信息,为本人履职提供了良好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任职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任职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半年报,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2023年7月20日,因个人原因,本人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相关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职务,本人任职期间,未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任职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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