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4月24日上午11:00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增礼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