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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米科技: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为完善和健全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及长期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给予股东合理的回报。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及长期的分红回报计划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回报,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在足额提取公积金后,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以及未来三年在具备下列所述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3、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绝对值达到5,000万元;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不存在董事会认为不适宜现金分红的其他情况。

4、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体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依职权制订并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5、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6、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7、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监事会就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董事会通过后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股东回报规划调整周期及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重新审阅公司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需要,确有必要对公司既定的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应当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事项时,公司应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以方便中小股东参加投票。

五、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或本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相悖的,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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