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 公告编号:2024-016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红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参加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3年财务报表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众环审字(2024)010225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的反应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发展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公司有效实施了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良好,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各项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了合理保证保障,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监事会将监督公司现金管理实施并不定期开展检查。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取得相关金融机构一定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本次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证,有助于帮助其减少融资成本和费用,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及子公司资信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公司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行业特点、发展战略阶段等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对投资者连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与规划,重视现金分红,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因此同意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