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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银股份: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3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547.76万元。2023年度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0,395.4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职业道德规范,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独立性、小组成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和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经审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4月2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对其提供的有关资格证照、相

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进行了审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公司2022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能够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一致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2023年12月29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召开2023年度审计第一次沟通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目标及范围、重要性水平、时间及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4月22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召开2023年度审计第二次沟通会,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的关键审计事项、其他重点审计事项及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等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工作发表意见。同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进行审议,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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