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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査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査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通”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中远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175,43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210.5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965.0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245.48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12月5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83号《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修订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并适时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制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或修订事项。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23年12月,公司分别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行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截止日 余额募集资金用途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40000211292017437206,812.25制造中心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40000211292017438448,725.48存放超募资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6500101611,090.43存放超募资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93600788019000027843,248.29企业信息化融合技术改造项目
793600788017000027852,180.87存放超募资金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0300554356780.05存放超募资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7718776571058,723.46存放超募资金
75757765974412,916.72研发中心改造提升项目
合计43,777.54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48,210.53
减:承销保荐费3,430.11
可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4,780.42
减:支付给审计的发行费用500.00
减:支付给律师的发行费用276.42
减:信息披露费233.96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部分-
减:本期投入募集资金-
加:利息收入7.58
减:手续费支出0.08
募集资金余额43,777.54

因2023年度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较短,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均未实际投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相关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远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中远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中远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査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张俊青李宏强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注1)42,245.4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研发中心改造提升项目12,915.5912,915.59---2026年12月8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企业信息化融合技术改造项目3,248.003,248.00---2025年12月8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制造中心生产技术改造项目6,810.086,810.08---2026年12月8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2,973.6722,973.67---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43,777.54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zhu注:“募集资金净额“是指募集资金总额为48,210.53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3,430.11万元(不含增值税),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534.94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收到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2,245.48万元。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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