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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201号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目 录页 码
一、报告正文1-2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1-4
三、事务所执业资质证书

鉴证报告第1页

关于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201号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中远通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鉴证报告第2页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中远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中远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中远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中远通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4年4月23日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533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175,439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2,105,265.93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34,301,052.82元(不含增值税),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5,349,367.37(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收到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22,454,845.74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12月5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83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东门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上述5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初始存放日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40000211292017437202023/12/568,100,835.0068,122,481.91
400002112920174384487,227,003.6487,254,813.4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岭支行6500101612023/12/510,903,375.4610,904,344.6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793600788019000027842023/12/532,480,000.0032,482,887.11
7936007880170000278521,806,750.9121,808,689.29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030055435672023/12/510,903,375.46800,465.5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7718776571052023/12/587,227,003.6487,234,567.15
757577659744129,155,869.00129,167,159.52
合计447,804,213.11437,775,408.58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482,105,265.93
减:承销保荐费34,301,052.82
可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47,804,213.11
减:支付给审计的费用5,000,000.00
减:支付给律师的费用2,764,150.94
减:信息披露费2,339,622.64
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部分-
其中:本期投入募集资金-
加:利息收入75,759.03
减:手续费支出789.98
募集资金余额437,775,408.58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23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3年度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七、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23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

情况对照表 第 1 页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注1)42,245.4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研发中心改造提升项目12,915.5912,915.59---2026年12月8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企业信息化融合技术改造项目3,248.003,248.00---2025年12月8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制造中心生产技术改造项目6,810.086,810.08---2026年12月8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2,973.6722,973.67---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43,777.54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募集资金净额“是指募集资金总额为48,210.53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3,430.11万元(不含增值税),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534.94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收到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2,245.48万元。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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