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2023年度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对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履行了监事的监督职责,促进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度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3年5月2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飞机资产包的议案》。
3、2023年8月4日,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4、2023年8月21日,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上述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公司监事列席了2023年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对财务、内部控制及董事和管理层履职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督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共计列席股东大会5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会议7次,对公司财务、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在此基础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 2023年,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达成董事会制定的任务目标。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制度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核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稳健。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1)公司贯彻执行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了内部控制所关注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3)2023年,公司未出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规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公允。202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相关决策会议上进行了回避表决。
(五)、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的担保行为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所需,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公司在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同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窗口期,公司证券部门向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定期报告前30日,业绩快报和业绩预告公告前10日,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等时间窗口期内均进行提示。经监事会核查,2023年未发现公司董监高及关联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该项投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2023年度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详细的阅读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2023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四、2024年监事会工作安排
2024年,公司监事会以公司规范发展为目标,重点工作包括监督检查公司财务、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出具确认意见以及审核意见。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进一步优化监督检查方式,加强监督力度,强化自身建设,持续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及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促进公司朝着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