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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589号

鉴证报告 第1页

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589号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尔特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阿尔特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鉴证报告 第2页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阿尔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阿尔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阿尔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阿尔特公司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冯万奇(项目合伙人)(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邵建克

中国 · 上海 2024年4月24日

专项报告 第1页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78号)核准,公司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总数量为23,990,729股,发行价格为32.88元/股。截至2021年9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88,815,169.5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9,180,842.80元,募集资金净额779,634,326.72元。截至2021年9月2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立信中联验字[2021]C-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87,454,094.84元,其中:置换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45,111,828.63元;于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343,935.23元,于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9,091,060.43元,于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65,907,270.5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7,380,263.41元(含利息及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2日与招商银行股

专项报告 第2页

份有限公司北京万达广场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银行、2021年11月19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银行、2022年3月11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银行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保荐机构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目前正常履行。

(二) 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均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达广场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91210078801600002106231,327,840.000.00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万达广场支行110906199010666228,767,958.8335,463,169.74活期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1798764248182,719,400.00745.91活期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关村支行20000012049500047082478138,900,634.1672,232,827.33活期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关村支行20000049071900044662906-9,683,520.43活期
合 计781,715,832.99117,380,263.41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7,380,263.41元(含利息及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专项报告 第3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2022年1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先进性产业化研发项目”的项目建设地由“北京市大兴区亦庄东工业区双羊路8号”变更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7号院”。

(2)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柳州菱特一期工程年产5万台V6发动机技改项目”的实施方式,项目实施方式由增资变更为增资及借款,变更后增资及借款方式投入的金额分别为6,100万元和3,500万元,并同意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同意公司终止“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拟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4,081.91万元及其利息收入用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超级智算中心及面向汽车研发领域应用的新一代AI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概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额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先进性产业化研发项目642,815,198.8345,111,828.6345,111,828.63
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 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50,000,000.00384,723.64
柳州菱特一期工程年产 5 万台 V6 发动机技改项目96,000,000.00
合计788,815,198.8345,496,552.2745,111,828.63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专项报告 第4页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10月15日出具了立信中联专审字[2021]C-0024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专项意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完成置换45,111,828.63元,剩余384,723.64元未置换。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并按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1年10 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3,000 万元(含73,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控制部负责组织实施。2022年9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控制部负责组织实施。2023年3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拟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

专项报告 第5页

数,下同) 调整至5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控制部负责组织实施。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公司存在在已披露的“先进性产业化研发项目”预计设备购置范围外,为“先进性产业化研发项目”之“域控制器硬件及底层软件研发”和“新一代整车电子电气架构研发”项目所需额外购买部分设备组件的情形;此外,综合多种因素影响,公司调整“先进性产业化研发项目”设备配置使用策略,将暂不使用的设备组件对外销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相关销售金额4,052万元已存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期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外,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专项报告 第6页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24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表1:

附表 第1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7,963.4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6,590.7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081.9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8,745.4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081.91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5.24%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先进性产业化研发项目64,281.5264,281.5242,416.3162,696.5497.532024年6月30日-不适用
2.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5,000.00---0.00已变更不适用-已变更不适用
3.柳州菱特一期工程年产5万台V6发动机技改项目9,600.009,600.003,454.185,328.6355.512025年12月31日-不适用
4. 超级智算中心及 面向汽车研发领域应用的新一代 AI 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4,081.91720.24720.2417.642026年12月31日-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78,881.5277,963.4346,590.7368,745.4188.18-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78,881.5277,963.4346,590.7368,745.4188.1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柳州菱特一期工程年产5万台V6发动机技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如下: (1)延期的原因 本项目所用生产设备包括部分专用设备,具有采购周期长、交货缓慢的特点,同时2022年项目建设期存在多重外部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了本项目的建设进度。受上述因素影响,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不及预期。 (2)经2024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4年2月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柳州菱特一期工程年产5万台V6发动机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2、建设期内,先进性产业化研发项目受多重外部因素影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本项目的建设进度,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不及预期。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终止“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拟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4,081.91万元及其利息收入用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超级智算中心及面向汽车研发领域应用的新一代AI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原因如下: (1)外部因素影响项目进程 “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资金到位后,受2022年度外部环境存在多重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项目建设难度提升,公司谨慎考虑后暂未正式启动该项目实施。 (2)“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以其他方式继续实施 2023年,公司拟在宁波建设动力系统零部件生产基地,综合考虑公司整体业务布局规划,公司拟实施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其中募投项目“新能源动力总成新生产基地建造项目”拟承接“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内容。 另一方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级智算中心及面向汽车研发领域应用的新一代AI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存在资金缺口,亟需资金投入,为兼顾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4,081.91万元全部用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级智算中心及面向汽车研发领域应用的新一代AI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022年1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先进性产业化研发项目”的项目建设地由“北京市大兴区亦庄东工业区双羊路8号”变更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7号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柳州菱特一期工程年产5万台V6发动机技改项目”的实施方式,项目实施方式由增资变更为增资及借款,变更后增资及借款方式投入的金额分别为6,100万元和3,500万元,并同意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1年10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45,496,552.2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置换45,111,828.63元,剩余384,723.64元未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未改变用途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报告期内,综合多种因素影响,公司调整“先进性产业化研发项目”设备配置使用策略,将暂不使用的设备组件对外销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销售实现回款4,052万元,并存放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附表2:

附表 第2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超级智算中心及 面向汽车研发领域应用的新一代 AI 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4,081.91720.24720.2417.642026-12-31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4,081.91720.24720.2417.64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1、募投项目变更原因: (1)外部因素影响项目进程 “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资金到位后,受2022年度外部环境存在多重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项目建设难度提升,公司谨慎考虑后暂未正式启动该项目实施。 (2)“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以其他方式继续实施 2023年,公司拟在宁波建设动力系统零部件生产基地,综合考虑公司整体业务布局规划,公司拟实施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其中募投项目“新能源动力总成新生产基地建造项目”拟承接“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内容。 另一方面,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级智算中心及面向汽车研发领域应用的新一代 AI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存在资金缺口,亟需资金投入,为兼顾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4,081.91万元全部用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级智算中心及面向汽车研发领域应用的新一代 AI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 2、新增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超级智算中心及面向汽车研发领域应用的新一代AI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为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58,000万元。本项目计划建设落地1个超级智算中心、训练1个汽车研发领域大模型、开发1+N个智能设计和预测的AI算法工具集,结合数字化建设,最终实现智能业务场景生态层的全面落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 “超级智算中心及面向汽车研发领域应用的新一代AI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是基于公司在汽车设计领域积累的丰厚的成果,结合汽车行业智能化的发展趋势,以更好地满足整车制造厂商和终端客户需求、加快智能业务场景全面落地而开展的重要项目。该项目紧紧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实施该项目有助于推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向高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将进一步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 3、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拟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4,081.91万元及其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5.24%)用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超级智算中心及面向汽车研发领域应用的新一代AI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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