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一街28-1邮政综合楼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由林斌先生主持,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证券投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证券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证券投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担保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3票回避本议案涉及监事会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