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情况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张胜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张胜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其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张胜佳先生在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监事会对张胜佳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胜佳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其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二、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曹曦匀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04月25日
附件:曹曦匀简历曹曦匀:199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园林中级工程师。历任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区域业务总监,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截止本公告日,曹曦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