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顾建汝女士、褚国弟先生、孙卫国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顾建汝女士、褚国弟先生、孙卫国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任职要求。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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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顾建汝女士、褚国弟先生、孙卫国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顾建汝女士、褚国弟先生、孙卫国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任职要求。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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